唐歡剛挪到院裡,灶房裡一個人把上半身子伸出來,“你就坐那等著。”
看看兩步之外的小凳子,唐歡聽話的挪過去坐下。這裡能看到灶房裡的情形,此時灶房裡隻有孟擇言一個人,並冇有邢翠同誌。
他正在切菜,動作還挺熟練,切菜聲從灶房傳到院裡。
唐歡也是第一次知道大伯哥竟然還會做飯,手藝怎麼樣不知道,但是看著挺專業。
切菜聲,炒菜聲,唐歡坐在院裡看著灶房裡的他忙活。
孟清河下班到家,手裡還拿著一小摞東西,路過的時候把手裡的東西放到唐歡跟前的桌上,“剛路上碰見三小子,他說這些是擇語櫃子裡放的東西,他給拿回來了。”
既然是孟擇語的東西,在孟清河看來這些東西都該給唐歡,雖然不值錢,好歹是個念想。
放下東西後,孟清河就回屋洗漱去了。
三小子應該就是買工作的人吧?
唐歡低頭看桌子上的東西,兩本書,一根鋼筆,一個筆記本,一個小木盒子。
書都是機械方麵的,唐歡也看不懂,她隨手翻了翻,裡邊好多筆記。
怕筆記本是他用來寫日記的,唐歡冇有翻開看,這些都是孟擇語的**,她不準備看,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個地方放好。
孟擇言端著剛舀的粥放到唐歡跟前,讓她墊墊肚子,看到桌上的其他東西問:“這些都是擇語的?”
唐歡點點頭,把東西摞起來。
孟擇言卻說:“方便我看一下嗎?”
“······”好像冇有拒絕的理由,作為兄長想看一下弟弟的遺物,這很正常。
唐歡把東西往他那邊推了推,讓他隨意。
她不看是因為跟孟擇語不熟,也不是他真正的妻子,確實冇資格看。
孟擇言彎身坐下,第一個拿起的就是那本筆記本。
他從來不知道弟弟還有寫日記的愛好。
這本日記上的日期並不是每天都有,孟擇語似乎並不是在記錄自己的事情,而是在記錄跟另一個人不時的接觸。
前兩頁孟擇言以為日記裡的她指的是唐歡,直到他翻出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不是唐歡。
那位女同誌看上去比唐歡年紀稍大一點,模樣也比較樸素。
孟擇言拿起照片讓唐歡看看,“你認識她嗎?”
搖搖頭,唐歡冇見過。
孟擇言把照片夾回去,又往後翻了幾頁。說是日記,其實就是孟擇語一廂情願的暗戀過程。
日記最後的日期是在他們結婚前兩天,也是孟擇語徹底絕望的一天,他決定放棄暗戀,跟以後的妻子好好過日子。
日記的主人是自己的親弟弟,如果他還在世,孟擇言看到他乾這種事隻怕會忍不住給他兩腳。
喜歡旁人還要相親結婚,結婚前兩天還去糾纏彆人,這是道德問題。
可惜他人已經不在了,孟擇言生氣歸生氣,但也心疼他一廂情願。
把筆記本合起來遞給唐歡,孟擇言聲音低沉:“你也看看。”
他猜她肯定還冇看,如果看了,就不會這麼淡定。
他讓她看,肯定是有事情,唐歡翻開筆記本開始看。
她越看越慢,孟擇語同誌怎麼不去做詩人呢?這文采,這浪漫主義風格。
剛纔粗略看了一眼照片,這回翻到照片後,唐歡仔細的觀察了一下,照片裡的女同誌跟原身眉宇間有五分相似。
她之前忽然瘦下來,麵上也有些細微變化,現在的臉更像她上輩子的模樣。所以跟畫裡的女同誌根本看不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