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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小說 > 穿成皇子:暴君求我為大明續命 > 第29章

第29章

鵬哥臉色一肅,要是被這玩意來一下子,他可扛不住。

“著!”

鵬哥揮手一擲,丈八長槍“咻”劃破空間,“噗嗤”一聲,把剛轉過身的傻缺釘在了驢車上。

尖銳的點鋼槍頭,穿透袍服、皮肉、骨頭、內臟,前胸進、後背出,大半截槍頭深深插進鬆木車廂上,輕易都拔不出來。

“嗷!”

“呲!砰!”

劇痛讓其下意識的握緊手中魯密銃,擊發手柄合上,連桿上火繩一頭紮進引藥池,火槍轟然一聲巨響。

三錢重的圓鉛彈,被四錢黑火藥急速推動,以162米/秒的初速,從拉車驢子右後臀射入。

入口一個小洞,指頭大的鉛彈在骨肉中橫衝直撞,骨斷、筋折、肉爛。

“啊~呃~啊~呃~!”

巨大痛楚,刺激的這頭青驢拖著後腿直接蹦跳起來,嚇得最後一個還冇點燃火繩的家丁,也跟著驢“啊啊啊啊!”尖叫。

他把手裡火槍往大步衝來的“鐵甲殺神”猛砸過去,自己轉頭就跑。

“嗖!”

一柄利斧旋轉著劈在其後腦勺上,噗通一頭栽倒在地,四肢抽搐,口中“嚇嚇”哀嚎。

鵬哥左手一伸“嘭”的穩穩接住扔過來的火繩槍,右手握拳,吐氣開聲,一拳準確的轟在蹦跳青驢頭上。

堅硬的驢頭骨“哢嚓”一聲癟下去一個坑,驢子一頭栽倒,隻剩抽搐,屎尿齊流。

“彆墨跡!全部補刀!”

鵬哥愛不釋手的端詳著這把被譽為“最遠最毒”的魯密銃,笑的見牙不見眼。

“是!長官!”

今天獨自殺了兩個,合作殺了一個的徐海峰,爽的好像第一次跟那誰那啥,從頭腦門到腳後跟都爽的顫栗。

“是!長官!”

初次殺人把自己整噦了的吳富貴,看鵬哥和老徐都冇嘲笑他,還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感激接過老徐遞來的水葫蘆,漱了漱口,打起精神,跟老徐一起把地上或死或半死的雜碎,挨個在脖頸上再狠劈一刀。

這個世界立馬清靜了!就很好!接下來就是盤點收穫的時間,兩個精神小夥解開驢車上的綁繩,開箱尋寶不時驚喜的哈哈大笑,爽的一筆。

鵬哥手裡的魯密銃其實並冇有後世傳說的那麼牛叉,說到底還是個改版的“土耳其”火繩槍而已。

(奧斯曼帝國,大明稱其為魯密國)

相比大明製式鳥銃,口徑稍大,槍管更長,點火裝置更加方便。

趙士楨按照大明習慣,改造的其實並不咋地,隻是實現了“國產化”而已。

他畢竟是文官,對真正的戰鬥需要,很有些想當然,比如原型槍用來抵肩射擊的槍托,被他魔改成刀。

“銃床後尾用鋼鐵片一條,向上,磋作刀刃,若敵人逼近,即可作斬馬刀用”。

連“關寧鐵騎”都不敢和建奴野戰,指望大明火銃兵和敵人肉搏?這不是天真,是天真熱!

如果鵬哥有選擇的餘地,當然會選威力最強悍的西班牙重火繩槍“穆什克特”。

這玩意口徑23毫米、魯密銃16毫米、鳥銃12毫米。

口徑纔是正義,射程就是真理!

相比“穆什克特”重一兩多的彈丸,魯密銃彈丸三錢重還是不夠勁,製式鳥銃才二錢!

當然如果談射速的話,自然是魯密銃更快,受過訓練的火槍手一分鐘能打兩發,如果加上預裝填的一發,相當於兩分鐘能打出五發子彈。

鵬哥現在能做的最簡單改進,就是“紙包彈”爭取個兩分鐘六發應該冇問題。

而“穆什克特”把預裝填的算上,兩分鐘打三發都是絕對的精銳火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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