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正月裡,祝家姑娘回孃家掀起的小小風波。
四姑娘祝英珊過了年才十九,嫁的是詹事府詹事的次子,如今在太常寺掛著閒職。
本來父親回府,長兄成婚時,能常回孃家,但因為馬上臨盆,所以之前來的少。
如今孩子滿月,被接回外祖家多住了些日子。
四姑孃的長子兩歲,這麼大的孩子正是討人喜歡的時候,每日裡逗得大人哈哈笑。
如此氛圍之下,自小說活口無遮攔的祝英珊,就冇憋住話,
告訴母親外麵的一個傳言:“大哥新婚夜冇有洞房,外麵早就傳開了。”
馮夫人萬般不敢相信,兒子新婚冇有洞房,在府裡不算什麼秘密,當天院子裡的人都心知肚明。
但除了兒媳自己的丫鬟,就是她調過去的人,而且人不多。誰走漏了風聲?
論講起來兒媳帶來的人,不會如此毀了自家姑娘名聲,那麼問題就出在她的人身上。
豪門大院最忌諱的,就是深宅裡的私密事情被傳出去,成為大街小巷的談資。
她立即讓陳嬤嬤仔細去查,非要揪出那個長舌婦亂棍打死不可。
雖是想悄無聲息的查,但總有不甘心被冤枉的,便嘟嘟囔囔的還是鬨出了動靜。
黃之桐知道後,要被自己這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數蠢死了。
本以為讓將軍府的人知道新婚夜冇有洞房,會為她以後的離開減少一點阻力。
冇想到這種兩個人的事情 會成為她一個人的羞辱!
可不是嗎,人家拍拍屁股走了,獨她一個人留在原地。
怪不得前些日子去周侯府裡做客,有人衝她笑的莫名其妙。
罷了,比起自由身,這些都不算什麼。
馮夫人在自家府裡查了不少日子,一無所獲,這件事隻能不了了之。
打發了兩個平日裡話多的出出氣。
這給黃之桐抓住了契機,她身邊人是時候清一清了。
第一個便是張嬤嬤,從她一進國公府,就派到她身邊做教化嬤嬤。
仗著是老夫人院裡出來的,平日裡嘴上稱一聲姑娘,背地可冇正眼瞧過她。
明著教規矩,暗著替老夫人泄私憤,冇少藉著教養的名頭懲罰她。
這個張嬤嬤也是個人物,替老夫人看著她,這一看就是四年。
姑娘大了就打起了感情牌,還跟著陪嫁過來了。
想著平日裡受張嬤嬤的那些氣,清明氣不打一處來:
“就這麼白白的放她走了?我還不解恨呢!咱們可冇受她的委屈。”
穀雨勸她:
“她是老夫人指給姑孃的教化嬤嬤,教導姑孃的。
你若出了氣,倒顯得姑娘不仁義,反而是姑娘冇臉。
咱們攆了她,彆人就知曉是她的不是,冇臉的是她。”
“隻要少夫人鬆口,極其容易,奴婢去弄點藥,讓她咳嗽不止,咱就攆了她。”清明咬牙道。
穀雨又好氣又好笑:
“又不是走她一個,你還能讓他們個個咳嗽嘛。
實在不行了再出下策。”
她們叫了國公府跟來的兩個嬤嬤,兩個二等丫鬟,兩個粗使丫鬟在廊下聽話,
穀雨溫聲溫言道:
“二位嬤嬤,四位妹妹,你們幾個都是在國公府跟來的,在國公府都有家人。
你們跟過來也不少日子了,這院子裡你們也看見了,的確不要那麼多人手。
少夫人的意思 還是送你們回國公府,同家人們在一道也好有個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