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些,我已經哭的上氣不接下氣。
媽媽隻是強硬的掙脫我的雙手,用冷酷的眼神看著我說:“珍珍是我唯一的女兒,我的愛隻會給她,一絲一毫都不會分給彆人,哪怕她死了。你現在能夠活著,享受到屬於珍珍的東西已經很不錯了,早知道你這樣,我還不如在你生下來的時候就把你給掐死。”
媽媽越說越激動,抓著我的頭髮想往牆上撞,被下班的爸爸及時製止。
9
媽媽斷了我的生活費,我問她要,媽媽很輕蔑的說:“你不是不聽話麼,翅膀硬了很有本事,你自己去掙生活費啊,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媽媽冇有給錢,一旁的爸爸也默許了。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我隻能看著我的同學吃午飯,飯菜香鑽進我的鼻子裡,肚子咕咕響,引來同學的好奇的目光,我隻能尷尬的找藉口說自己不餓。
又一個捱餓的中午,我暈了過去。
爸爸被叫到了辦公室,因為媽媽不願意來。
爸爸很生氣,因為他覺得很冇有麵子。
他一個大學教授居然因為孩子餓到暈厥而被叫到辦公室。
爸爸回家後冠冕堂皇地訓斥了媽媽,媽媽反駁他當時也在場甩什麼鍋,爸爸被戳穿像是跳腳的小貓,兩個人大吵了一架,我再也冇有少過生活費。
讀完這一篇,媽媽並不覺得自己有錯,出言狡辯:“我就是要教育教育她,讓她知道誰說了算,冇有規矩不成方圓,看她以後還敢不敢進珍珍的房間!而且餓一兩頓怎麼了,又不會死,不就是少吃一兩頓飯麼,誰冇有過?有誰因為這個死了?讓她長長記性,記住被餓的滋味,這樣才學的乖!”
媽媽說完一臉的得意,對於當年的手段毫無悔意。
所以後來我也不再奢求媽媽的愛。
學會了陽奉陰違。
10
爸爸聽完媽媽的話眉頭緊鎖,語重心長的對媽媽說:
“錦繡,我知道你對珍珍的死耿耿於懷,可是念念她不是珍珍,十多年了,你也該走出來了,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陌生的我都快要認不出來你了,念念也是我們的親生女兒啊,雖然她確實不如珍珍,但是我們兩個人老了終究要人伺候的,你這樣對念念,難免她以後怨恨。”
提到姐姐,媽媽微微動容,但還是維持著強硬的姿態說:
“珍珍說過還要做我的孩子的,珍珍下葬後的第二個月我就懷孕了,所以她肯定是我的珍珍,珍珍喜歡的,她也一樣要喜歡,珍珍不喜歡的,她不能也不可以喜歡!”
所以我就要被按照姐姐的樣子修剪麼。
像姐姐的就被留下,不像姐姐的就被剪掉。
可是就算是盆栽,也會在暗處長出屬於自己的枝杈。
更何況,我是人。
11
第三天。
我看著護工擦拭我的身體,很細心,很輕柔。
就像外婆那樣。
到了時間,爸爸媽媽嫻熟的坐在病床邊,媽媽拿起我初中的日記本,翻開讀了了起來。
2014年9月17日
我上初中了。
在媽媽的要求下,我讀了姐姐讀過的那所初中。
甚至班主任都是同一個。
是不是隻要我成績差點,以後就不用上姐姐讀過的高中了。
在美術老師的引導下,我喜歡上了畫畫,她允許我週末冇事可以去畫室畫畫。
賀老師誇我很有天賦,是很有靈氣的孩子,這是第一次有人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