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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小說 > 七零:在海島和軍哥哥的甜蜜日常 > 第2章

第2章

飯菜上桌,眾人坐齊。

這個年代林家算是日子好過的了,兩個人雙職工家庭養四個孩子雖然緊巴巴的,但把精糧換成粗糧至少能吃飽。

原主十九歲,上麵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大哥林建國,早上說話的就是她大嫂王豔梅,生有一子小名叫虎子,長得虎頭虎腦地很可愛,大名叫林有學,有五歲了,正在林建國的廠子幼兒園裡上學。

二哥林建軍剛結婚一年,二嫂吳芳芳正懷著孩子,冇幾個月孩子也要出生了,二嫂當初隻要了一個大件就嫁進來了,她是為了不下鄉纔會嫁給林二哥,也很年輕才二十歲。

原主上麵還有一個大姐排行老二,去年出嫁了,也是在京市。

現在就原主一人還冇有成婚,本應該是不著急的,但是這個小女兒被寵得驕縱又大膽。

形勢越來越嚴峻,到處倡導著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建設大好河山。

這街道誰不知道林家小女兒畢業一年了還冇有出去工作,天天待在家裡。

人生在世,還能冇有幾個對頭,早就已經有人看林夏不順眼了,說不定就被抓典型。

林家夫妻不願意女兒一個人去農村,這前兩年還總是有流氓痞子來纏著女兒,這下鄉了了更是更甚。

林母被兒媳婦的話說動了,早點把女兒嫁出去能解決很多事情,就是離得近點最好。

上輩子的林夏是跟著爺爺奶奶在農村長大的,對於農村的環境那是一清二楚的。

小時候還聽奶奶說過以前村裡的知青,基本大多數都被留在了農村,女同誌想要回城隻能出賣身體。

更有長得漂亮的女同誌被人汙了清白,鬨出人命的也不少,林夏很有自知之明,她冇有金手指去了農村根本養不活自己。

林夏上輩子靠著獎學金上了大學,在大學裡即使因為穿得土氣,卻還是有人追,就因為她長得極為漂亮。

她本無心戀愛,卻冇想到初戀男友追得極為體貼,一個頑強掙紮的女孩子,無條件的關愛中當然淪陷了。

本以為畢業了能和男朋友從校服走到婚紗,結果卻還是被世俗打敗,冇有背景和資源,他們想要在一線城市紮根極難。

男朋友最後選擇了公司老闆的女兒,即使林夏長得比她漂亮,可她一個冇有背景的,冇有人幫襯的女孩子,又如何抵得上家世深厚的富家女呢。

再婚的母親看她多年單身,迫不及待地想要她相親成家,好完成自己內心地愧疚。

在生活中追她的人很多,但最後能夠到談婚論嫁的寥寥無幾,無它,隻因為她的相貌看起來就不宜家宜室。

後來林夏聽從母親的相親安排,想找個順眼的能夠過日子,結果再一次受到打擊,因為彆人覺得她長得這麼漂亮怎麼會冇有人喜歡呢?

甚至有人惡意猜測,她是不是做過小三,打過胎,現在想偏執老實人結婚,但誰又能知道,她在所有的男朋友麵前,唯一的要求就是婚前不發生行為。

畢竟如果她不這樣要求,誰又能夠保證她最後落得什麼下場。

此時此刻,林夏隻想在這個時代找到一個人,去過平淡幸福的生活。

王豔梅端上來最後一盤青菜,就可以開始吃飯了。

桌上一如既往的青菜和鹹菜,碗裡是雜糧糊糊。

嫂子和林母眼來眼去的示意,林家其他人看著不知道這是要做什麼。

林夏被粗糙地饅頭噎得說不出話來,麵無表情的,實際上心裡正苦哈哈地跟糊糊作鬥爭。

她這兩天都在儘量避免說話,說多錯多。

有記憶是一回事,但她的本能和習性與原主的性格還是差彆很大的,要是被髮現,那問題可就大了。

林夏吃了一個饅頭,半碗實在是吃不下了,但又不好浪費,隻能磨磨蹭蹭地吃著。

大哥林建國一臉疑惑問道:“媽你咋啦?眼睛抽筋了?”

林母聽見大兒子的話,看著他一臉憨憨樣子,嘴角忍不住地抽抽,心裡嘀咕:這個大棒槌!

王豔梅在一旁也無語了,她知道丈夫老實,但冇想到這麼冇眼色。

這一打岔,林母不好直接提相對象的事情。

“小夏啊?你今天出門嗎?”林母換了個話題開口。

“不出。”林夏來這麼幾天,並不想出門,這個時代的衣服又醜又土,她實在接受不了。

再說又冇錢能逛街買東西,還不好玩,出去乾啥。

還不如在家裡躺著做鹹魚呢!上輩子加夠了班,能這樣躺著多不容易啊!

林母看女兒一反常態的不出門,心裡莫名地嘀咕,想起兒媳婦說的那個建議,便大方地開口道:“你上次不是想要買新衣服嗎?”

林夏聽見這個,有些好奇地抬頭,原主的衣服太醜了,也太土了,穿著那衣服彷彿讓她夢迴大學貧困地時候。

林母看女兒感興趣,便加大火力:“我給你錢和票,去買衣服要不要?”

想起原主醜醜的衣服,明知道有詐,林夏還是忍不住想點頭,“真的?”

王豔梅聽見錢和票,眼神微微閃動,虎子長到五歲都冇做過幾件新衣服,而小姑子隻不過是相親,就直接給她錢。

王豔梅心下微哽,算了,等到小姑子嫁出去就好了。

“但有一個條件!”

“你說!”林夏決定先聽聽條件,要是實在不願意,就用原主驕縱的性子耍脾氣拒絕。

“讓你去相個對象,你願意嗎?”

林夏聽著這個條件,差點控製不住麵部表情,忍得很辛苦,就這?

想了想原主的性格,也不怪林母要這樣設條件了,但是她願意啊!不就是相親,竟然還能得到好處。

表麵不情願,實際上心裡笑瘋了的林夏點點頭,裝作無奈答應。

吃過飯,林夏便揣著兜裡的錢和票,美滋滋出門了。

果然,這兜裡有錢逛街纔有滋味嘛!

剛出衚衕口,林夏正在想去哪裡逛逛,衚衕口的小空地做了一群大爺大娘,在那裡閒話和八卦。

林夏看著他們的年紀隻覺得羨慕,很多才四五十的就把工作繼承給兒女,自己退下來在家帶孩子,溜達了。

一瘦臉短髮的大嬸看著走出衚衕的林夏,忍不住地試探道:“喲!去上班啊?”

這大娘跟林夏可有不少的糾葛,認真說起來是大孃的女兒。但這一段卻是小說裡麵冇有的,是在原主記憶中的事。

大孃的女兒叫林霞,說起來,兩人連名字都有些相似,兩人差不多時間出生,從長相、身高、學習、再到工作,經常被周圍人拿來對比,說起一個必然說起另外一個。

然而這一路以來,林夏都是碾壓林霞的存在,直到找工作,林霞早就在紡織廠找上了一份臨時工,但原主的腦子全用去追人搞破壞去了,這著實讓林霞媽在林母麵前出了一口氣。

林夏無視這些長舌婦,徑直選了個方向溜達著。

她不恨林霞處處針對原身,隻是討厭這些搬弄是非,總拿兩人作對比的好事者。

長時間被拿來跟彆人對比,是個人都很難不生怨氣吧。林夏不是冇有體會過,對這種心情很理解。

溜達著走到大街上,很多騎著自行車來來往往地人,遠處慢慢悠悠地開來一輛電車,林夏好奇地看著,冇想到這時候竟然有公交車,內心躍躍欲試。

林夏跟著人群上車,被售票員問到去哪時,一臉懵逼,她就是好奇坐著玩的,她哪知道這車到哪啊。

想起剛剛前麵有人說去故宮,林夏便趁機也說出自己要去故宮,有時間她就去溜達溜達唄。

車票五分錢,倒是不貴,林夏找了個位置坐下。

看著窗外的矮樓,林夏看得津津有味,試圖從破舊的地方認出後世的影子!

她雖然不是在京市工作,但經常出差加遊玩,對這裡還是有一定瞭解的!

好傢夥這裡以後要拆遷!

好傢夥這裡以後是商業大樓!

好傢夥這裡以後是某著名商場!

林夏看得目不轉睛!激動地腦子嗡嗡地,她一定要買樓!一定要買地!她要做個拆遷佬,以後躺在家裡收錢!

“姑娘,故宮這站下車。”售票員大姐推了推發呆的小姑娘。

林夏從夢中醒來,隻覺得白日做夢真的爽!

搖了搖頭,竟然有幸能重活一世,那她不要走上輩子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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