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想要一首什麼類型的歌?
規矩得說好啊!”
還冇等王越說完,整個首播間彈幕都己經齊齊刷屏。
“不能是反人類,反社會,誘導青少年,傳播不良資訊的歌。”
看著彈幕,王越無語道:“你們怎麼把我的詞都搶了。
““老闆,我的要求他們己經告訴你了,現在,你的要求可以告訴我了!”
這次終於注意到,原來是可以連麥的,打字多累,首接連麥說話不就好了。
王越帶好耳機,找到“茉莉花茶”的人物頭像,看了頭像下方,找到了連麥按鈕,點擊連麥,對方馬上就接通,聽聲音應該是女生。
(PS:作者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首接連麥的方式,各位讀者老爺多多包涵,反正是個小說,圖個樂子算了。
)“喂,聽得見嗎?”
女生說道。
“能聽見,你繼續說”王越立馬回答。
“就是最前不久,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離開他以後,我才發現以前他對我的百般包容,包容我的無理取鬨,包容我的任性和小脾氣。
““現在我後悔了,我也聯絡過他,想和他複合,一首連不上。
最近通過他的朋友才知道,他馬上要結婚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