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知道這樣的變化,對於小林是好是壞。
但這是迄今為止,最好的辦法。
10.
這件事愈演愈烈,學校、家長和警局共同開了一個會議。
學校表示可以采用回家反省的方式來讓孩子們進入一個冷靜期。
家長和警局對此都表示反對。
家長相對自私一些,停學意味著家庭負擔加重,孩子和家長的矛盾會進一步加深。
警局反對的意見則是家庭的監管效果往往不如學校的監管。
學生裡私下出現了什麼問題,更難管束和尋找問題的源頭。
學校的行為等於是放任學生自由,這不是一個學校該做的事情。
但這個言論引起了校方的很大不滿。
校方表示學校隻是一個教育性場所,對學生的監管義務和警方監管犯人完全不同。
學校隻能引導,而且不能采用強製手段,學生如果真的在學校出現了問題,校方無法負責。
警方也有很大的難處,本來警力就相對缺少,冇辦法對學生提供長時間的監督。
本來送到一些特殊學校裡,可能會有良好的效果。
但因為楊X信的事情,這類學校基本上都被取締,而且也冇有取得相應資格。
可以說,14週歲的孩子,成為這個社會上最難纏的一群人。
一方麵,由於年齡原因,大部分的強製措施和法律都無法進行有效約束。
另一方麵,孩子的年齡太小,對個人、集體以及社會的認知存在偏差。
最後,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方共同努力。
在學校中,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情況,小劉和小林都被安排到單獨的寢室。
上課期間,也將學生調整到不同的班級,保證其不會有任何接觸。
家庭方麵,給予學生更多的關心,在課餘時間以陪伴為主,引導學生正麵、積極的態度。
警方則對學生進行定期普法教育,並配合心理醫生,時刻監督學生的情緒狀態。
這可以說是學校、家長和警方能做的最大努力的。
事實上來看,效果也非常不錯,幾個學生之間的矛盾衝突也在進一步的緩解。
一直到學期末的時候,都冇有再發生惡性的事件。
我們都以為,這件事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得到徹底的解決。
11.
大約過了幾個月以後,我接到報警電話。
說是街頭有一群學生圍著一個學生打。
等我趕到的時候,發現被打的學生還是小劉。
打她的人已經離開了,期間我問了小劉傷害她的人是誰。
但是小劉什麼也冇說,隻是告訴我習慣了,並且不打算追究對方的責任。
在監控攝像頭的比對中,可以看到動手的人是小王等人。
其中還有小林的身影,顯然,小林也加入了施暴者的隊伍。
隔天的時候,我去找了小劉,打算幫她請一個司法援助律師。
不過小劉還是拒絕的,她說的話有點兒毒。
她說再也不相信警察了,也不相信什麼正義了。
她挨欺負就當是自己的劫,挺一挺就過去了。
反正還有一個學期,就要中考了,等中考結束以後,她就可以離開。
到時候去一個大專院校,離開這個城市,一切就都結束了。
我回到警局以後,將她的情況和局長反映。
局長說倒是可以配閤家長,將這個孩子保護起來。
一個學期的時間雖然不短,但隻要負責該地區的片警辛苦一下,問題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