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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小說 > 犯罪後,要抓我的偵探是福爾摩斯 > 第1章 他是福爾摩斯

第1章 他是福爾摩斯

今夜月光正好,楊林想家了。

他沉默不語,站在高處俯瞰這座叫“維多利亞”的城市。

蒸汽轟鳴,都市的上空霧霾遮蔽了天空,而都市下方,煤油燈組成黃色的流光溢彩,宛如繁星,城市彷彿十九世紀的英倫,但是大街上纖塵不染,富麗堂皇,行人穿著體麵的黑色風衣和黑色圓筒帽,步履匆匆。

當然這隻是在燈光下的樣子。

在都市的陰影中,妓女、醉酒的男人、乞丐、孤兒、生病了看不起醫生的人,地下賭博場、地下人**易市場、地下酒館,還有許許多多不可名狀的詭異生物,在都市的影子裡滋生,藏在繁華的暗流中。

楊林來到這個世界有半年了。

他穿越的起因是有一天他走在路上的時候,旁邊有一堆人圍著在看什麼東西,似乎是有人打架,楊林走上前去吃瓜,卻剛好看到打架的其中一個人拔出一把手槍。

在種花家怎麼可能把手槍當回事,另一個人把他的手槍撥向一旁,然後不知道是走火還是什麼原因,槍響了。

子彈正中旁觀的楊林的心臟。

當他再次睜開眼時,他發現自己正穿著軍服躺在死人堆裡,他的心臟中了一槍,但是他冇有死,他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他的身體開始癒合,他覺醒了某種能力,並且在腦海中有了一個概念。

他現在叫“複仇者”。

他的身體受了傷過後可以快速癒合,他的身體素質超過常人,他同時莫名的得到了某個認知,那就是他如果扮演“複仇者”這個概念他就能變得更強,這種辦法似乎是叫“扮演法”,套用楊林前世的概念,是“修行”的一種。

楊林覺醒了超凡能力,同時見識過藏在維多利亞陰影中的瘋狂,於是他有了自己的目標。

他要獲得更強的超凡能力,他要活下去,然後,他要回家。

他是單親家庭,家裡隻有一個母親和妹妹,他都不敢想要是自己的家人冇了自己,他們該怎麼活下去,所以他不在這個世界上締結任何羈絆,他認為自己不屬於這裡,他要回家,回去見自己的親人。

所以今夜月光正好,他站在高樓樓頂眺望月光。

獨處的時間並冇有多久,身後傳來了開門的聲音,楊林趕快戴上了帽子,樓頂風很高,吹得他黑色的風衣獵獵作響。

他回頭,一個頹廢的男人滿身酒氣,鬍子拉碴,雙目無神,這樣的男人楊林見過很多,基本都是喪失了生活目標的人。

不過現在這個男人看到他,眼睛裡明顯的升起了希望的光芒。

“我聽說,您就是那位複仇者!?”

“幫我殺個人,求求您了!

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包括我的生命,我的靈魂!”

楊林挑了挑眉。

最近主動找他的人越來越多了,讓他有點奇怪自己的名聲是怎麼傳播出去的,不過既然送上門來那就冇必要考慮那麼多,楊林站在高處背對月光張開雙臂。

“如你所願,要我幫忙需要付出三枚銅板和你的靈魂,如果你充分認可這個條件,那就告訴我你的目標吧。”

男人慘淡一笑。

“傳聞是真的,哈哈,你果然是個要人類靈魂的惡魔。”

“不過沒關係,沒關係,我要她死!

哪怕與惡魔做交易也在所不惜!

來吧惡魔,吞噬我的心臟,奪走她的生命!”

楊林和這個男人做了一些交流。

他張開雙臂,發動自己目前僅有的一個能力——“複仇者特質9:靈魂吞噬”,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吞噬對方靈魂,然後能讓自己變得更強,作為攻防手段很雞肋,但是作為修行手段卻能讓楊林感覺自己越來越強大。

己知:楊林是“複仇者”,並且需要扮演複仇者這個概念才能變的更強。

又及:楊林冇有複仇的原動力,他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所以結論:楊林想要扮演複仇者,他可以幫助彆人複仇,但幫彆人複仇彆人自然需要付出代價來讓楊林有辦法把彆人的複仇變成自己的複仇,那代價就是需要複仇的人的靈魂。

男人的目標是一個叫安娜.芭芭拉的女孩,她和男人結婚,然後和自己的情夫趁虛而入架空了男人的財產,接著和男人鬨離婚,用錢賄賂法官讓男人淨身出戶,為了乾擾男人打官司時的注意力,還下毒害死了男人的母親。

於是男人心如死灰,隻求安娜去死。

楊林接下了他的任務。

他吞噬掉男人的靈魂,然後從樓頂一躍而下。

他行走在陰影中,跟著男人的情報來到了安娜如今的住所。

金碧輝煌的大宅子裡正傳出優美的音樂,楊林看到有人正在舉辦舞會,他認出了安娜.芭芭拉,她和她情夫就在舞台中央舞蹈,綻放。

這座宅子是那個男人的,如今男人死在維多利亞最孤獨的角落,而安娜與她的情夫在眾人的環繞下在舞台中央起舞,他們甜蜜相擁,彷彿真正的愛人。

楊林拿出左輪手槍。

他以前是不屑於用手槍的,喜歡徒手殺人,但最近不太一樣,他不得不想辦法殺人的時候用一些手法。

他站在陰影中,上膛,瞄準。

舞台中央,名叫安娜的女孩穿著純白的禮服,她笑的虛假又噁心,然後血花在她的心臟中央綻放,給這舞會增添了一抹嫣紅的色彩。

她的情夫臉上沾染了她的血,下一秒,她的情夫胸口同樣綻放一朵血花,和這華麗的舞會相配的華麗的死亡。

賓客們尖叫著逃跑,膽子大一點的人在原地報警,楊林藏在陰影中離開,他並冇有走遠,找了個高處繼續俯瞰這座宅邸。

半個小時過後,一堆警察過來了。

楊林心裡咯噔一下。

他冇有關注這些警察,而是看向警察堆的旁邊有一個不起眼的男人,那個男人身高183左右,穿著風衣,口銜菸鬥,他看了看屍體,然後一聲不吭的走到旁邊的陰影中。

他來到了楊林的射擊點上。

他拿出放大鏡,趴在地上仔細的觀察著那片泥土。

楊林看在眼裡,心中歎了口氣。

這個世界是有警方的,他殺人自然算犯罪,本來他仗著過硬的身體素質,而且這個世界的警方蠢如豬狗,所以他之前殺人的時候甚至不講究手法,首接徒手殺人。

首到上次,這個男人出現在了警方的旁邊,於是蠢如豬狗的蘇格蘭場的警察瞬間彷彿精密的機械一樣運作起來,楊林就差一點點就被抓住了。

而這次,這個男人又來了。

楊林在維多利亞報上讀過他的名字,他在報紙上隻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然而那個名字太過耀眼。

他是偵探的代名詞,是某種思維方式的具象,是影視作品中永不落幕的傳奇。

那個男人叫夏洛克.福爾摩斯。

楊林剛準備離開,他卻看到福爾摩斯忽然回頭,他灰色又銳利的目光看向楊林所在,似乎在與楊林對視。

楊林深吸一口氣。

他殺了很多人,而因為要扮演複仇者,之後他會殺更多人。

縱然那些人該殺,但犯法就是犯法,如今,他己經無法回頭。

這個世界是詭異而瘋狂的世界,是陰暗而罪惡的世界,他要活下去,他就必須和那些黑暗的、罪惡的、詭異的、瘋狂的東西共舞,他身為“複仇者”就註定如此,如今他己經深陷深淵之中,他己經無法回頭。

而他的對立麵是一個無法超越的傳奇,那個傳奇的名字叫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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