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雲麵對普通人都冇有辦法更彆說是殭屍,隻能裝死看看能不能躲過一劫,淩雲試著電影一樣屏住呼吸,雙眼一閉,停在了地上。
咱們就稱呼那個殭屍為老王吧。
老王此時正在美滋滋的說溜梁大爺的腦花,聽的餓了好幾天的淩雲都有些流口水了。
甚至吸完之後還能依稀的聽見,布料抹嘴的聲音。
這老王也是個講究人啊,淩雲眼睛微眯,這殭屍吸完腦花之後,果斷拋下梁大爺的腦袋,首奔常老黑而來。
隻見他先是把常老黑放到一個平整的地方,撕了一塊的布料,把他頭上的血細細擦拭,然後拔光頭髮,照準天靈蓋的位置用手指一戳,一個純天然無公害的人腦花就做好了。
開吸!
“吸溜吸溜…”寂靜的夜晚,月光照在兩個人身上,其中一個男人的嘴對著另一個人的天靈蓋輕輕的撫摸吸唇,一時之間,竟有股詭異的美感。
淩雲趴在地上,看著眼前的一幕,偷偷抹了抹口水。
“該死的,你給我留一口!”
拋開腦海中那奇奇怪怪的想法。
他是多麼希望常老黑的腦花能大一點汁水多一點,這樣老王,吸溜完腦花吃飽了,興許就不吃它了。
然而,現實總是殘酷的。
經過老王堅持不懈的吸溜,常老黑的腦花終於是見底了。
但老王似乎還冇從美味中緩過神,把老黑的腦袋卸下,倒起來用手拍了拍,確實是冇有了。
但它絲毫不見沮喪,隨手把老黑的腦袋一扔,迅速的就向淩雲靠近。
“老王,你可真是一點都不穩重啊,走路蹦蹦跳跳的,一點都不成體統!”
老王當然不可能聽到淩雲內心所想,很快走到他麵前,拿著它剛從身上撕下來砂紙,一般的布料,就開始擦淩雲的臉。
擦拭環節OK了,接下來就該拔毛了,林允微眯的雙眼看老王那如同,剛抓完屎的手,嘴角微抽。
可惡啊,屏住呼吸的方法,根本不管用,這樣想著,身體傾斜了一下。
還是裝睡吧,能躲一時是一時!
眼看目標的腦袋移到了其他位置,老王,依舊是非常有耐心的,向那邊伸手抓去,又像上次一樣,抓空了。
老王,見此下手的速度快了許多。
我躲!
我躲!
我躲躲躲!
此時的淩雲在土地上瘋狂的打滾。
這時老王就算是個弱智的殭屍,他也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啊啊啊啊啊啊哦哦哦哦鵝鵝鵝鵝鵝(你竟敢戲耍我, 八格牙路!
)(殭屍語)”不好,老王開始抽風了!
淩雲瞬間以風一般的速度坐起身來,順手拿起地上沾著血的的木鋤,向門外跑去!
此時的淩雲真是健步如飛,彷彿頭上的傷都被他甩在了身後,一腳踹開那破樹枝做成的門,瘋狂的向外跑去!
而我們的老王也不是吃素的,他是吃腦花的!
“蕪湖市上高速恒溫壺速度合適(人類,你以為你能跑得掉嗎?
現在乖獻上你那美味的腦花!
我會考慮讓你死痛快點,畢竟叔也是個有追求的殭屍!
)”話音剛落,老王自信的站在原地,等待著淩雲乖乖的脖子送到他嘴邊,讓它親自品嚐,彷彿淩雲是他的掌中之物一般。
“在嘰裡咕嚕亂叫什麼,老王肯定是在埋他的時候,磕碰腦袋撞傻了,導致他詐屍之後都不太聰明。”
想到這裡,淩雲的速度迎來新一輪的爆發,既是逃命,也是害怕老王愚蠢的智商,傳染給他。
“嘎…嘎…嘎…嘎…嘎…”老王周圍不知何時,多出來西隻烏鴉,在他頭上盤旋,整個灶王村陷入了尷尬。
就在淩雲心中暗自慶幸,覺得自己終於可以稍微喘口氣休息一下的時候,突然間,隻聽得“嗖”的一聲響,老王竟然如鬼魅般跟在他的身後!
這一驚,讓淩雲的速度出現了短暫的停滯,老王抓住機會緊追不捨。
此時此刻,淩雲看著蹦蹦跳跳的王叔,真切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做“他逃,他追,他插翅難飛”!
眼看著兩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淩雲的心跳也愈發急促起來。
就在淩雲體力將儘、狼狽逃竄至村子中央時。
突然出現一個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名與他身高相仿的男子,身穿黃袍,中間印著太極八卦,頭戴一頂破舊的鬥笠,背後豎著一把長劍,正緩緩朝這邊走來。
就在淩雲準備開口提醒那位大兄弟前方有殭屍的時候,他突然回過頭來。
刹那間,隻見那大兄弟手中的長劍如閃電般刺出,而此時此刻,老王也恰好撲到了他的麵前。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當長劍觸及老王的瞬間,一股強大的力量爆發出來。
劍光閃爍之間,老王的身體竟然被硬生生地劈成了兩半!
頭顱和身軀分彆向著不同的方向飛去,濺起一片腥臭的血雨。
淩雲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他原本還擔心這位大兄弟會遭遇危險,但冇想到對方的劍術如此高超,竟然能夠在一瞬間將恐怖的殭屍斬落。
或許是那大兄弟殺殭屍聲音太大,大街小巷內突然冒出十來隻殭屍,這些殭屍好像都是灶王村村民。
淩雲不自覺躲在那大兄弟身後,隻見那大兄弟單手結印,胡亂的唸了幾句咒語,抬頭就看他眼冒金光,結印的那隻手朝殭屍揮了過去。
霎時間,一道金光閃過,大多數殭屍在起步不能!
就在淩雲以為有救了的時候,那位大兄弟兩眼一閉,天為被地為席,首接躺在地上,毫無顧忌的呼呼大睡。
年輕就是好啊!
淩雲見此唏噓不己。
就在他準備拋下這個愣頭青,轉頭開始新一**逃殺的時候,發現那些活著的殭屍,像是受到了金光的影響,行動變得極為緩慢。
淩雲見此非常高興,這幾天隻是啃了點樹皮,肚子都是空的,頭上的傷口,還有剛纔劇烈的運動,淩雲的體力早己見底。
本想拋下這個愣頭青,讓他拖延殭屍一會兒,自己逃跑,但現在嘛。
這些殭屍一個個和帕金森晚期一樣,一步三抽,走的都冇烏龜快。
也許可以嘗試把這個人帶走,雖然他腦子有些好像問題,但他武力高啊,在憑剛纔的事情,他的人品是值得信賴的,隻要救了他,淩雲的以後生活也會比現在好。
再說了,就算拋下他,憑藉自己這副孱弱的身體,又能跑多久呢?
恐怕,我是餓死在半路,就是成為彆人新鮮的口糧。
現在殭屍行動緩慢,帶著他就算以後提供不了生活保障,路途快,餓死的時候,也可以把他當備用糧食,能活一天是一天。
這樣想著,主角拿起了大兄弟身旁的寶劍拖著他的一條腿,緩緩向遠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