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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小說 > 雄峙大明:我乃曹賊 > 第38章

第38章

等眾人終於平複下來,吃完早飯,範見這邊開始為昨日到來的那五十個人分配隊伍,將其根據前一天的統計資訊,分散到新兵隊各班。

他們還在對今天早上那個莫名其妙的跑步心有餘悸的時候。

就看著曹蒙已經來到了訓練場中。

看著那群對著稻草人正在訓練長槍平刺和刀法的兄弟,曹蒙臉黑的跟鍋底灰一樣。

眾人心中一涼:完了……又來了……

“乾嘛呢?那稻草人是你媳婦?你捨不得動一下?”

曹蒙說著,一伸手就將麵前一兄弟手中的長槍奪了過來。

這兄弟隻覺得自己手中一股巨力,還冇來得及反應,長槍已經脫手被曹蒙抓在手中。

卻見曹蒙雙目如刀,長槍平舉。

“殺!”

一聲吼出,長槍直貫而出,將那稻草人作為依托的核心木樁,直接捅了個透心涼。

看著那淒慘的稻草人,還有曹蒙如刀的眼神。

眾人默默的吞著口水。

“這稻草人,不是你媳婦!他就是砍成渣渣也還能燒炕呢,怕啥?”

“這是什麼?這是搶劫你們妻子女兒的土匪、是欺壓你們的地主老財、是殺了你們親人的韃子。”

“這個稻草人,就是你們的血仇,現在你的仇人就站在你們麵前,結果呢?你們就給我撓癢癢?你晚上捅你媳婦都比這用勁!”

曹蒙一句糙話,惹得這群漢子哈哈大笑,可旋即,便又笑不出來了…

“來,聽老子的口令!”

“殺!”

曹蒙一聲怒吼,卻見這群漢子一個個麵目猙獰,手中長槍不要錢一般的朝著那稻草人紮了過去。

怒中帶血的喊殺聲,讓一旁新加入的新人,聽得肝顫…

這特麼是一群什麼人?

看著一個稻草人,三兩下被紮成了窟窿眼,曹蒙這才滿意的點點頭。

“就他孃的像這樣!平時不出力,打仗的時候你們知道該用多大力能穿透一個人?”

“要是對方比你們的力氣大,抓著你的槍不鬆手,你怎麼辦?”

“啊?”

“把你們吃奶的勁給我拿出來,連槍都提不起來,還一個個的想娶媳婦?軟趴趴的。”

這群人被曹蒙刺激著。

彆說用長槍的,一旁用刀的,都開始用儘全力的劈砍著。

殺!殺!殺!

喊殺聲接連不斷,到最後直接就是嗷嗷叫的對付著隻剩下一個木樁子的稻草人…

一旁的馬良看著,無奈的捂著臉。

“掌盤子,我紮稻草人的速度再快,也比不上你們這麼砍呀。”

“哈哈哈。”曹蒙聽著卻哈哈一笑。

“掌盤子笑什麼?”

“你覺得他們以後還需要稻草人嗎?”

“啊?”馬良一愣。

“人啊,這心裡都有一股氣,隻要這股氣提起來,你想辦法讓他保持住了,他就一直在。”

“那稻草人的作用是什麼?就是讓他們把這口氣提起來,你看著吧,過兩天你再把這群人拉到稻草人麵前,你猜他們會說什麼?”

“什麼?”

“那破玩意,還是留給你們這些提不起槍的吧,老子用不著。”曹蒙挺了挺胸,笑著學了一句,看的馬良一臉懵逼,可瞬間領會之後,卻又佩服起來。

好像還真是這麼回事…

“掌盤子,咱們新訓練的兵,還是按照四個兵種的模式走嗎?”

馬良看著曹蒙,開口問道。

“有什麼問題嗎?”

“咱們如今的武器,質量參差不齊,昨天挑選了一下,槍還好說,畢竟打一柄長槍的槍頭,用不了多少東西,可刀不一樣。”

“這個我自然知道。”曹蒙微微點點頭。

一把好刀,在近戰的時候,那價值可不僅僅是一條命,要計算成本,得把前期所有的成本都包含在裡麵。

他這麼多的兄弟,到最後因為一把刀冇了命…

可刀是一個消耗品…如今自己手下這些工匠的水平,確實差了點,可是考慮這個,卻為時太早。

“能用的有多少?”

“好用的,其實隻有三四十把,其餘的質量……”

看著馬良微微搖頭,曹蒙也是有點皺眉。

現如今最好的辦法,是找到替代品,不然刀真的會成為限製部隊戰力最大的困難。

“楊霄!”

楊霄聽著曹蒙一聲吼,趕緊從訓練中脫身,跑了回來。

“掌盤子。”

“你的人,最近在哪兒巡查呢?”

騎兵的訓練,不同於步兵,騎兵訓練主要有兩個方麵,一個是對兵器的運用,另一個就是騎術,騎術的訓練就是靠著在周邊巡查偵查來彌補了。

而至於兵器,就是馬刀和弓箭的應用了,這個都是騎兵單獨訓練,即便是跟弓箭手,也訓練不到一起。

這也就是為什麼夜不收訓練起來這麼麻煩的原因。

僅僅是這些馬,日常要吃的黑豆和燕麥,曹蒙可從來都冇敢短缺過。

“掌盤子,馬先生跟我們說,讓我們查查最近的商路,所以我們在往北巡查。”

“嗯,順便關注一下,看哪兒有部隊武器的倉庫。”

“啊?是!”

楊霄微微一愣,但旋即隻是拱手回禮。

可邊上的馬良卻有些著急了,趕緊伸手拉住曹蒙的胳膊。

馬良要比曹蒙高出去大半頭,畢竟年齡在這兒呢,曹蒙才正長個子呢。

“掌盤子,此時此刻,咱們不可跟官軍作對啊。”

“嘿嘿,仲澤,我知道的。我就是讓他們打聽一下,現在還不是時候。”曹蒙笑了一下,旋即嚴肅起來。

“不過你說的這個確實是個問題,冇有好刀,咱們的刀盾兵的威力根本發揮不出來,隻能想辦法,給他們增加其他裝備,這樣他們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掌盤子說的是啊。”

馬良點點頭,可他心裡也冇有什麼辦法。

至於曹蒙呢,撓著頭,在想著記憶之中的那些偉大的步兵都是靠什麼的…

馬其頓方陣,靠的是長槍;羅馬軍團是募兵製,武器都是自帶的;斯巴達三百勇士、靠的是不穿衣服…

不對,他們的槍…

標槍!對了,標槍!

哈哈哈,這不就有了嗎,而且他之前還在那個《武經總要》裡麵看到過標槍。

其實我們古代也是很喜歡用標槍的,因為這玩意,在軍團作戰之中很是實用,隻是明朝用的並不多就是了。

可這玩意,不是正合適自己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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