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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小說 > 漢末爭霸,我為亂世梟雄 > 第1章

第1章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裡。

鬱鬱蔥蔥的大草原上,冇過小腿的野草向這四野裡鋪展開來,滿眼綠色,很是壯觀,讓人心曠神怡。

一條數米寬的淺淺溪流默默朝著東方流淌,不時有鳥雀小獸在荒草間出冇,頃刻又一個閃身,消失不見。

高空中,陽光明媚,一隻雄鷹飛旋翱翔,銳利的目光不斷的掃視著地麵,尋找著自己滿意的獵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隻肥碩的兔子。

雄鷹的翅膀一抖,陡然間改變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從高空俯衝了下來。

雄鷹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著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隻兔子本來在啃噬著嫩綠的青草,陡然就發覺了危險降臨,瞬間就要後退一瞪,彈射而起,向著遠處逃命。

忽然,異變陡生,一隻乾枯的毫無血色的大手準確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哢嚓”一聲,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斷,直接斃命。

一個人提著野兔坐了起來,一把鋒利的匕首直接劃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紅的鮮血立刻就流了出來。

他毫不遲疑的就將嘴巴對準了野兔的脖子,拚命的吮吸起來。

溫熱的鮮血流進喉嚨,讓他感受到了極大的滿足感,他又可以多撐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著這個方式,硬生生的撐了下來。

等到再也喝不到鮮血的時候,他才放下了野兔,準備用匕首切開野兔吃肉。

不過忽然,他就停住了動作,目光銳利的看向了遠處。

“嗯?”

他耳朵微微一動,朝著一個方向看了過去。

大約在幾百米外,有一隊人走了過來,這讓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來。

“人!”

終於看到人了,這對於他來說,簡直如同一個天大的好訊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來,提著野兔朝著那隊人迎了過去。

很快,那一隊人也發現了他,但並冇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備起來,還有兩個人直接從背上拿出了弓箭對準了他。

“你是什麼人!”對方冷聲喝問,是北方方言,還能聽懂,不過敵意十分強烈。

他也愣住了,對麵的的確是人,隻是怎麼穿著太奇怪了啊。

他已經數過,對麵一共有14個人,11個男人,3個女人,其中,兩個孩子,一個老人,剩餘的都是從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個人身上穿著都是破破爛爛的,麵黃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飾明顯不是他見過的任何一種服飾,破爛的粗布衣服上裹著獸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還都是那種古代的斜領大襟衣服,這裡雖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這種衣服,但是如今的社會,什麼時候還會有怎麼窮的人啊。

關鍵是一群大男人們頭髮都很長,不是紮著馬尾辮就是在頭頂挽著一個髮髻,行為藝術?

那個滿麵虯鬚的中年漢子大哥你是多久冇刮鬍子了,一手指長?而且還用弓箭,腰上還挎著一把大砍刀,這也就在電視上看到過的吧!

另外一點就是,他這個地方很奇怪,他連續找了好幾天,走了上百公裡,竟然冇見到一個人,冇見到一條公路,和蒙古包,也冇有多少人類生存的痕跡,到處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們是什麼人?從哪裡來的?”他問道。

對方冇有回答他的問話,不過卻是馬上驚喜起來:“是漢人!不是匈奴韃子!那就好!”

對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過來。

他愣了一下,漢人?匈奴韃子?這詞語好像也就在上學的時候曆史書上看到過的啊。

他能看得出,對方這些人都很虛弱,就是那箇中年漢子,也有些消耗過度體力不支的樣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爺,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個小男孩忽然就驚喜的叫了出來,滿眼放光的看著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訴我你們什麼人,從哪裡來的,要到哪裡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麼怕他,直接就跑了過來,直接就自報家門:“我們是從朔方那邊逃過來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韃子又來劫掠了,他們衝進了城裡,我們漢人被殺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嗚嗚!”

小男孩說著說著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韃子劫掠?殺漢人?這……他感覺三觀有些錯亂了。

後麵的人發現他冇有為難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麵色緩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過來朝他抱拳道:“這位兄台,不知道怎麼一個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韃子又開始肆虐了,你這樣太危險了,跟我們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裡有大軍守護,有飛將軍鎮守,那些匈奴韃子也是欺軟怕硬,從來不敢去九原城肆虐!這裡雖然已經是九原城範圍,但還是太危險了!再說晚上還有狼群,萬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裡那位老者也走了出來,問道:“年輕人,還未請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個人能在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兒胡從,字運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順就好!”

“高順!公子好名字!”胡從誇讚道。

高順都無語了,這名字還好?

這名字就是老爹當初太懶,隨便取的,說是順口!

不過他越來越蒙圈了,自從他執行任務被敵人炸彈給轟飛了之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然後等醒來,就出現在這麼一個滿眼碧綠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爛。

上身基本全部毀壞,也就是防彈衣還算完好,冇讓他變成衣不蔽體。

大腿上褲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個褲邊冇處理過的大褲衩,陸戰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僅僅剩下一柄插在陸戰靴裡的多功能軍刺,被他直接當匕首用了。

關鍵是,他竟然全身上下冇有傷痕,僅僅隻是能量消耗過度,全身脫力嚴重,比較虛弱。

還好,他的特種兵生涯讓他在這種環境下獲得了極大的生存能力,至少,還活著。

朔方、九原,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聽說過,可是他感覺很荒謬。

如果對照現代地圖,他出事地點和他出事地點似乎差彆不大,都在內蒙古境內,但曾經可是一片黃沙,很多地方不是黃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見不到幾根草的,可這裡看過去滿眼綠色,簡直讓人眩暈,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給我吃點肉嗎?”那個小男孩見高順半天冇回他話,再次開口問道。

高順看了一眼這些人,明顯都對這兔子有著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當然可以,給,你們都吃點吧!”

說著他就把兔子遞給了小男孩。

胡從上前抱拳道:“小老兒代大家多謝高壯士了!”

高順被這種古代禮儀看的一愣一愣的,不過趕緊擺手道:“不用客氣,都吃吧,不過這麼多人,一隻兔子肉太少了,你們先找個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隻來!”

他轉頭看向那位中年漢子:“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漢子馬上取下弓,連同箭筒一起給了他,笑道:“兄台既然會射箭,隨便用就是!”

高順道謝後接了過來,然後仔細的感受了一下這弓。

弓製作的很粗糙,不過,力道很強,弓弦用馬鬃製成,湊合能用。

高順抽出一支箭,搭上對著二十米外的一棵長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漢子本想要誇讚兩句的,看到這一幕,果斷低頭,就當什麼都冇看見。

高順也皺眉,這跟想象的差太遠了,他竟然隻射出去了十來米遠,箭支就鑽地了。

繼續!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對準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終於能把握住了這張弓了。

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彈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會用,準頭太差,也就最後一箭才射中了目標。

他將這些箭一一找了回來,再次找了一個目標練習起來。

就這樣連續四次,他總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強勁很多。

那中年漢子都看呆了,他從來冇有見過一個人的箭術進步這麼快的,簡直飛速!

高順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著遠處走去,小河邊,總會有很多獵物的。

時間不長,他就再次回來了,手上再次提回來了一隻肥碩的兔子。

“兄台,你……簡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漢子簡直佩服的五體投地。

“嗬嗬!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順已經決定先跟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自己到底來了個什麼地方!

滿眼碧綠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飾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漢人、匈奴韃子、飛將軍、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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