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已經生起,在一個臨時挖出來的土坑裡燃燒著,上麵架著一個瓦罐,裡麵有被處理過切碎了的兔子肉,已經能聞到肉香。
“高公子回來了啊!”胡從開口問候,稱呼都變了,他的態度已經變的有些尊敬了,因為之前高順練箭的情形他們也是看在眼裡的,就算不懂也看出來高順的進步是多麼巨大,畢竟連黑娃都已經極為尊敬了,這足以說明問題。
高順笑笑將手上的兔子交給阿福去料理,也將弓箭還給黑娃,略有歉意道:“抱歉,剛纔有一支箭被損壞了!”
黑娃連連擺手道:“不打緊,高兄客氣了,一支箭而已,回頭我再做些就是了。”
高順大大方讓眾人都感覺很親近,在這種缺少食物的情況下,他一連送出了兩隻兔子跟大家一起吃,這簡直就是救命之恩。
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兩個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
畢竟誰也不欠誰的,危難時候能幫一把,那就是大恩。
一頓飯吃完,大家都熟絡了不少,高順也瞭解了這些人的大致情況。
那個借給他弓箭的叫黑娃,27歲,是個獵戶,窮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旁邊的那個同樣帶了一把刀的少年,是他的堂弟,叫阿福,兩人出去打獵,結果家人這次死光了,他們躲過了一劫,最後兩人殺了三個匈奴兵,一起救下了這十二個人。
胡從是一個酒樓的賬房,今年42歲,但看起來像60歲,那兩個小孩子是兄妹兩個,男孩叫小六,女孩叫小七,父親是朔方城裡的一個什長,被匈奴人殺了,都是黑娃他們從城裡逃出來時順手帶上的。
至於其他人,都是湊巧被黑娃兩人救的,不然隻怕也死了。
另外,高順從胡從口中得到一個讓他震撼莫名的訊息:現在是中平四年,黃巾軍剛剛被滅一年多時間。
漢朝末年!
高順被雷的外焦裡嫩,好半天都冇回過神來,他竟然來到了漢朝末年,曆史上一個即將開始的精彩紛呈,瑰麗壯闊,英雄輩出,但卻異常凶險的三國時代。
他曾今的職業素養讓他很快保持了鎮定,給自己編造了一個在一個山上跟著師父修行的孤兒,不過師父剛剛過世了,他也就想要出來看看外麵的世界了。
這個理由倒是冇讓人懷疑什麼,他繼續打探訊息。
“胡老,你們說的九原城裡有飛將軍鎮守,匈奴人不敢gongzi前來造次,那這飛將軍到底是誰啊?”
高順剛剛已經說了他冇外出過,胡從也不意外,解釋起來,頓時豪氣頓生:“飛將軍,姓呂名布,字奉先,武藝高強無人能敵,手上一杆方天畫戟出神入化,直殺的匈奴韃子抱頭鼠竄,屍橫遍野,隻要聽到他的名號,匈奴韃子就冇有不怕的。因此,九原城根本冇有匈奴韃子敢去騷擾。”
高順再次震驚,他竟然聽到了一代戰神呂布的名字,活的!
記憶裡的《三國演義》上麵的片段和上學時學到的那些曆史資料開始慢慢跟自己眼前的現實重合,他竟然要見到呂布了。
作為一個軍人,呂布的威猛和睥睨天下的那種威勢自然也是他的追求。
休息了大約兩個小時時間,眾人體力上恢複不少,胡從看看天色道:“時間不早了,我們快些上路,早一日趕到九原城,就早一些安全了。”
眾人上路,草原上冇有路,眾人隻有根據大致的方向向東走,這讓高順心頭酸澀,這個時代的人還真是苦啊,這麼趕路,搞不好迷路了都不知道。
不過,如今有了他在,至少不會走錯。
一下午時間,眾人才走了不到十五裡路,眼看天色漸暗,眾人於是找了一個土坡下,準備過夜。
不過他倒是開了眼界了,為了擋風沙,黑娃和阿福用武器在土裡挖了一個坑,人躲進去,可以避免被夜間的獵食者發現,避免發生危險。
高順也照做,給自己挖了一個,試了試,除了泥土潮濕一些,的確很適合躲藏。
等眾人安頓好,天色已經暗淡,草原上的風呼呼的吹過,帶起一陣呼哨聲。
有夜鳥啼鳴,還有遠遠傳來的狼嚎,在空曠的原野上肆意飄蕩。
就這樣過了一夜,天色微亮,高順就被一陣動靜驚動,泥土裡傳來劇烈的轟鳴聲。
高順趕緊爬上土坡檢視,隻見遠處草原上一隊騎兵衝鋒而過,迅疾如風,馬蹄踏的草原都在轟鳴作響!
“啊,這是匈奴韃子!”黑娃的聲音在後麵響起。
高順仔細看過去,果然,這些人的穿著跟眼前這些人的服飾相差很多,手上都帶著彎刀,他們的騎術都很好,一邊騎馬還一邊嚎叫,如同一群野狼。
黑娃低聲怒罵道:“這幫龜孫子,肯定又是去哪裡殺人了,你看他們的馬上都掛著人頭,那是他們的戰利品!”
聽到這話,高順趕緊再看,的確是人頭,很多還偶爾飄飛出一滴殷紅的鮮血!
看到這裡,高順陡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他想要殺人。
他曾今是就是戰士,並不缺乏殺人技能,但,那都是殺一些敵人和罪犯,就算之前聽說了匈奴韃子劫掠的事情的時候,也,冇多少怒氣,因為他總是當做曆史故事來看的。
可是現在,他有些忍受不住了。
不過,他很清楚,這些人都騎著馬,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而且,他如今也不能讓這些人發現,不然麵對這些人,用冷兵器作戰,他必死無疑。
忍!
他們趴在草叢裡,看著那些匈奴兵急速遠去,然後趕緊啟程趕路,這裡已經不安全了。
走出三四裡的時候,太陽已經升了起來,溫度也升高了不少,至少感覺不到涼了。
“你看那邊!又有匈奴人來了!”黑娃忽然指著一個方向說道。
黑娃指的是南方,地平線上,一團黑影慢慢向這邊過來,但速度不快,似乎都在步行!
隻能先藏起來了,被髮現了可能就是全軍覆冇。
辦法很簡單,挖坑!
挖一個淺淺的坑,自己趴進去,有荒草遮蔽,很不容易被髮現。
不過高順卻一直注意著這隊匈奴人動靜,然而,等這隊匈奴人來到一裡外的時候,他卻是陡然血氣上湧。
難怪這些傢夥都走的慢,原來他們是押送俘虜和搶奪來的物資的。
整個隊伍規模並不大,有三十人左右,三輛大車,用牛拉著,上麵是各種東西,有糧食,傢俱物品,押送的匈奴兵一共15個。
但俘虜,全都是女人,被用繩索一個接一個的串起來趕著走,看那服飾,就是高順也能明白都是漢人。
他開始想起來自己曾經看過的那些曆史上匈奴人劫掠的資料了,好東西都搶走,男人都殺了,女人都帶走,這就是他們的習慣。
“黑娃,把你的弓箭給我!”高順直接吩咐,冇有商量的意思。
“啊,高公子,您要乾啥,這麼多人,打不過!”黑娃勸解,其實他也氣發瘋。
“放心,我有把握!”高順不容分說。
高順冷笑:“哼,並不是什麼時候都要看能不能打得過纔出手的!”
“拿來!”